學生工作管理制度
學生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條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努力培養(yǎng)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寬基儲強能力、高素質的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創(chuàng)造性人才,引導學生全面提高素質,以適應二十一世紀對人才培養(yǎng)的需要,根據(jù)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通過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測評,不僅能夠準確、及時、客觀、公正地顯示學校的育人效果,在素質合格的基礎上,注重發(fā)展學生的個性,而且可以有效地促進學校學生工作更加規(guī)范化和科學化,實現(xiàn)對學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與學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有機的結合,使學生在素質發(fā)展上進一步明確今后努力的方向。
第三條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測評,必須在掌握學生大量具體真實測評材料的基礎上,本著定性評價和定量測評相結合的原則,采用個人小結、民主測評和組織測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第四條凡在我校正式注冊并參加全日制學習的?粕⒈究粕,均依據(jù)本條例進行測評。中途因各種原因休學或停學的學生不參加當年度的綜合素質測評。
第五條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分為基本素質測評和發(fā)展素質測評兩個方面;舅刭|測評是指學生在學校教育、教學過程中形成的德、智、體等方面的素質。發(fā)展素質是指學生在學校教育過程中形成的體現(xiàn)創(chuàng)新性、實踐性和特長性的素質。
第六條基本素質測評包括品德、課程學習成績、身心等三項素質測評。發(fā)展素質測評包括能力測評和創(chuàng)新測評兩項內容。
第二章基本素質測評
一、品德測評(總分100分)
第七條品德測評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xiàn)、學習態(tài)度、遵紀守法、文明素養(yǎng)等四個方面。
(一)思想政治表現(xiàn)(總分20分)
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上積極上進,自覺加強思想修養(yǎng)。
2.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積極參加學校各項活動(包括黨團組織活動,參加理論學習報告會、講座、座談會、演講等。各學院可根據(jù)本學院的具體情況,制定具體的加減分細則)。
3.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集體觀念和團隊意識強,與同學和睦相處,團結協(xié)作好。
4.自覺加強道德修養(yǎng),注重誠信,講究公德,自覺維護校園公共秩序,愛護公私財物,勇于同不良現(xiàn)象作斗爭。
(二)學習態(tài)度(總分30分)
1.認真做好大學生涯規(guī)劃與設計。并能按照規(guī)劃內容不斷進步(各學院可根據(jù)本學院的`具體情況,制定具體的加減分細則)。
2.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tài)度端正,勤奮好學,刻苦鉆研,注重實踐。
3.積極參與教學活動,努力掌握基礎理論、專業(yè)知識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解決問題的實際能力。
4.上課專心聽講,認真完成作業(yè)。不違反課堂紀律。積極進取,勇于創(chuàng)新,求真務實,治學嚴謹,具有良好的學風。
5.科學素養(yǎng)和人文素養(yǎng)協(xié)調發(fā)展,努力拓展知識視野,構建合理知識結構,熱愛所學專業(yè),樹立高尚的職業(yè)理想。
(三)遵紀守法(總分30分)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觀念,培養(yǎng)與現(xiàn)代社會生活相適應的法律精神。
2.遵守《徐州工程學院學生手冊》上的相關規(guī)定及各學院制定的相關規(guī)定。
3.強化自律意識,維護法律尊嚴和校紀校規(guī)的嚴肅性,自覺抵制違紀違法現(xiàn)象,無違法和違紀行為。
4.考核年度內,受到警告處分者,遵紀守法成績扣5分,受到嚴重警告處分者,遵紀守法成績扣10分,受到記過處分者,遵紀守法成績扣15分,受到留校察看處分者,遵紀守法成績扣20分,受到開除學籍處分者,遵紀守法成績扣30分。多次違紀的,可累計扣分,扣完為止。
(四)文明素養(yǎng)(總分20分)
尊敬師長,友愛同學,舉止文明,誠實守信,關心集體,愛護公物,熱愛勞動,勤儉節(jié)約。在宿舍區(qū)公共生活中能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第八條品德測評采取班級同學民主互評(占70%)和班主任測評(占30%)的方式進行。班級同學民主互評根據(jù)上述要求逐人分項進行(本人參加本人測評)。班主任對班級中的每位同學進行測評。品德測評四個方面分別按優(yōu)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分及以上)、合格(60分及以上)和不合格(59分及以下)四個等級進行測評。班級同學互評統(tǒng)計時先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四項指標得分之和的平均值即為同學互評的得分。
公式=∑每人對該生品德四個方面測評的評分之和/(參加測評的總人數(shù)減2)。該生的品德測評總評成績(G1)。其計算公式為:
G1=班級同學互評平均值*70%+班主任測評*30%
第九條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品德測評視為不合格。
1.受到司法部門或公安機關處罰者。
2.無故不參加班級民主測評者。
3.在學生綜合素質測評過程中弄虛作假者。
二、課程學習成績測評(總分100分)
第十條課程學習成績測評主要以考察必修課和專業(yè)方向課組的課程考試成績?yōu)橹,根?jù)學生實際考分和相應學分按以下公式計算得出課程學習成績(G2)。其計算公式為:G2=∑(課程實際考分*課程學分)/∑(課程學分)
其中,課程學分成績按學年計算。成績計算一律采用百分制,不是百分制的核算成百分制。采用五級分制的按以下要求進行換算:優(yōu)—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50分。
第十一條各學院可根據(jù)本院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課程學習成績測評范圍和修正辦法,并報至學生處備案,同時在本學院公布。
第十二條一學年內所取得必修課學分低于應修學分的三分之二者,其課程學習成績測評視為不及格。課程成績按第一次考試成績計算,補考和重修成績不計入智育測評。
三、身心測評(100分)
第十三條身心測評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樹立與現(xiàn)代社會生活相適應的健康意識,保持良好的學習狀態(tài)和精神面貌,有健康的體魄。
2.認真上好體育課,自覺按照學校要求參加體育達標考試。認真參加體能測試,積極參加各種體育競賽活動和全民健身運動。
3.具有較強的自我鍛煉意識,積極參加早鍛煉和課外體育活動,掌握一定的體育技能,培養(yǎng)終身鍛煉的良好習慣。
4.講究心理衛(wèi)生,正確對待挫折,注重人際關系的和諧,社會適應能力較強。
5.有健全的人格、高尚的情操、良好的意志品質和積極進取的人生態(tài)度,對自我和客觀世界有正確的認知。
第十四條身心測評采取班級同學民主互評(占70%)和班主任測評(占30%)的方式進行。和品德測評同時進行。測評辦法同上第八條。同學互評的平均值=∑每人對該學生身心測評的評分/(參加測評的總人數(shù)減2)。班主任對班級每位同學的身心健康進行測評。身心測評總評成績(G3)其計算公式為:
G3=班級同學互評平均值*70%+班主任測評*30%
第十五條基本素質測評得分通過對品德測評得分、課程學習成績測評得分和身心測評得分進行加權并按以下公式得出:
基本素質測評得分=品德測評得分*30%+課程學習成績測評得分*60%+身心測評得分*10%
第十六條對于一個學年內取得全部應修學分的學生,其基本素質測評分為優(yōu)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分及以上)、合格(60分及以上)和不合格(59分及以下)四個等級。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基本素質測評視為優(yōu)秀:
1.基本素質測評得分不低于80分;
2.品德測評得分和身心測評得分均不低于80分(良好以上);
3.課程學習成績測評優(yōu)秀的最低標準由各學院根據(jù)各專業(yè)的具體情況確定。
對于一學年內未取得全部應修學分,但達到應修學分的三分之二的學生,其基本素質測評只分“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舅刭|測評得分低于60分,基本素質測評視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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