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保工作制度
學校安保工作制度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浙江省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治安保衛(wèi)工作條例》精神,制訂本!栋踩Pl(wèi)工作制度》。
1.依照“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樹立全員護校的思想,高度重視、做好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保證學校師生、財產的安全,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2.校長對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全面負責,行政副校長分管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檢查落實安全保衛(wèi)工作制度,保衛(wèi)干事受學校行政領導委托,負責檢查安全保衛(wèi)工作,聯(lián)系保安、物業(yè)管理、食堂等部門,具體落實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各項措施。各處、室、館的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安全保衛(wèi)工作的貫徹執(zhí)行落實。
3.學校教導處負責對全校師生進行經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教育,加強師生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動員和依靠全校師生做好學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各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衛(wèi)制度和措施(傳達室保安工作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學校財產保管制度、實驗室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制度、專用教室管理制度、學校衛(wèi)生防疫制度,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緊急事件處理預案等)。
5.消控人員定期檢查校內的`所有消防設施,對可能產生火災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隱患,并在重點部位安裝防范設施。
6.實行二十四小時保安輪值制。中班保安巡更二次(20:00,22:00),夜班保安巡更三次(1:00,3:00,5:00)。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必要時正當防衛(wèi)。做好交接班登記工作。行政領導值班人員要檢查或抽查保安輪值情況,對保安輪值玩忽職守的,要根據(jù)情況追究責任。
7.非本校人員進入學校要有正當理由,并辦理登記手續(xù),離校時把會客單交保安處。
8.上學、放學時,初中學生打卡進出校門,小學學生憑接送卡進出校門。上課時間,學生沒有老師的簽條不得出校門。保安要嚴格把關,以防意外。
9.學生放學時,值日領導、教師和保安在校門口做好檢查工作,保證學生安全。來往車輛服從保安管理,按指定地點停放,特別注意安全。
10.辦公室不得存放貴重物品,每天下班前檢查財物、切斷電源、關好門窗。
11.體育器材保管員和體育教師要經常檢查學校體育運動設施,保證學生活動安全。
12.嚴格把好食堂的食品進入關,由專人負責保證食品衛(wèi)生安全。
13.建立保安定時巡邏制度。放學后保安負責對各層樓,校園巡邏一次,晚上巡邏不少于五次,監(jiān)控目睹二十四小時。
14.除了保安的值班之外,學校行政領導班子成員二十四小時不間斷輪流值班,處理突發(fā)事件。
15.建立重大情況報告制度,由學校辦公室具體落實。發(fā)生重大情況,在積極、迅速處理的同時,如實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取得指導、支持和幫助。
16.學校對在安全防范,預防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等方面工作成績顯著的,預防和制止案件、事故的發(fā)生,或在發(fā)案、發(fā)生事故時奮力搶救,同犯罪分子作斗爭成績顯著的,揭發(fā)違法行為,積極協(xié)助公安機關偵破案件,查處重大事故有功的在校人員予以獎勵。
17.學校對治安保衛(wèi)工作不負責任,使國家財產損失、失竊,致使發(fā)生重大案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發(fā)生案件、治安災害事故隱瞞不報,弄虛作假,拖延時間的,對治安災害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或無故損壞消防設施的,視情節(jié)輕重,按國家有關法律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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