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吳中復傳》閱讀原文及答案
宋史吳中復傳
吳中復,字仲庶,興國永興人。父仲舉,仕李煜為池陽令。曹彬平江南,仲舉嘗殺彬所招使者。城陷,彬執(zhí)之,仲舉曰:世祿李氏,國亡而死,職也。彬義而不殺。
中復進士及第,知峨眉縣。邊夷民事淫祠太盛,中復悉廢之。廉于居官,代還,不載一物。通判潭州,御史中丞孫抃薦為監(jiān)察御史,初不相識也;騿栔,抃曰:昔人恥為呈身御史,今豈有識面臺官耶?遷殿中侍御史。彈宰相梁適,仁宗曰:馬遵亦言之矣。且問中復曰:唐自天寶后治亂分,何也?中復歷引姚、宋、九齡、林甫、國忠用舍以對。適罷,中復亦通判虔州,未至,復還臺。富弼主李仲昌開六漯河,內(nèi)臣劉恢密告所斷岡與國姓上名同,賈昌朝陰助之,欲以搖弼。詔中復往治,促行甚急。中復言:獄起奸臣,非盛世所宜有。馳至,較其名,乃趙征村也,亦無岡勢,獄以故得止。又彈宰相劉沆,沆罷。改右司諫,同知諫院。遷御史知雜事、戶部副使,擢天章閣待制,知澤州、瀛州,移河東都轉(zhuǎn)運使,進龍圖閣直學士、知江寧府。郵兵苦巡轄官苛刻,縶而鞭之。獄具,法不至死,中復以便宜戮首惡,流其余,入奏為令。歷成德軍、成都府、永興軍。河北行青苗法,使者至,將先下州縣。中復檄之曰:斂散自有期,今先事擾之,何也?拒不聽,且以報。安撫司韓琦方疏諫青苗,錄其語以上。熙寧并省郡邑,以永康為縣,中復言:永康控威、茂,不可廢。其后因夷竟復之。
關(guān)內(nèi)大旱,民多流亡。中復請加賑恤,執(zhí)政惡之,遣使往視,謂為不實,削一階,提舉玉隆觀。起知荊南,坐過用公使酒,免。卒,年六十八。中復樂易簡約,好周人之急,士大夫稱之。
9、對下列句子中加點詞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A.彬義而不殺義:仗義.
B.詔中復往治,促行甚急治:處理.
C.馳至,較其名,乃趙征樹也較:考查,查對.
D.拒不聽,且以報報:上報.
答案:A,義:以為義;認為忠義。
10、下列各組句子中,加點詞的意義和用法相同的一項是:
A.①廉于居官②奉晨昏于萬里..
B.①馬遵亦言之矣②臣之進退,實為狼狽..
C.①郵兵苦巡轄苛刻,縶而鞭之②置杯焉則膠,水淺而舟大也..
D.①熙寧并省郡邑,以永康為縣②農(nóng)人告余以春及..
答案:D(介詞,把。A項,①介詞,在;②介詞,到。B項,①代詞,代這件事;②助詞,用于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C項,①連詞,表順承;②連詞,表轉(zhuǎn)折)
11、下列對有關(guān)內(nèi)容的理解和分析,表述不正確的一項是:
A.吳中復善于凈化民風,關(guān)注民生。他做峨眉知縣,剎住了百姓濫建寺廟過度供奉的風氣,凈化了民風;他在百姓受災之時,能夠為百姓請求賑災物資。
B.吳中復長于剖析時局,明辨治亂。他在應答皇帝提出的關(guān)乎國家興衰的問題時,能夠從人才關(guān)乎國運出發(fā),通過舉例子讓皇帝明白任用賢臣的道理。
C.吳中復勇于實事求是,尊重事實。針對劉恢、賈昌朝詆毀富弼案,他實地考察,了解事情的真相,避免了冤獄;還妥善地處理了郵兵犯上的案子。
D.吳中復敢于抵制亂政,堅持主見。他在河北任職時,對朝廷所派使者不按照規(guī)定的日期征收稅賦的行為加以抵制,還與韓琦一起上疏勸阻青苗法的'施行。
答案:D與韓琦一起上疏勸阻青苗法原文中沒有依據(jù)
參考譯文:
吳中復,字仲庶,興國永興人。父親仲舉,為南唐李煜做官,為池陽令。曹彬平定江南,吳仲舉曾經(jīng)殺死曹彬所招的使者。城被攻陷,曹彬逮捕了吳仲舉,仲舉說:我家世世代代吃李氏的俸祿,國亡我死,這是我的職責。曹彬認為他是忠義之士沒有殺死他。
吳中復進士及第,主持掌管峨眉縣。邊疆百姓濫建祠廟的現(xiàn)象太過興盛,吳中復全部廢除了。他在官位上清廉,重新被調(diào)回朝廷任職時,不載回一件物品。在潭州做通判,御史中丞孫抃推薦他為監(jiān)察御史,最初兩人不相識。有人問他,孫抃說:過去人們以成為自薦求仕的御史為恥,現(xiàn)在難道有徇私薦人的嗎?吳中復升任殿中侍御史。彈劾宰相梁適,仁宗說:馬遵也說了這件事。并且問吳中復說:唐朝自天寶后亂治分合,為什么呢?吳中復逐個引用姚崇、宋璟、張九齡、李林甫、楊國忠任免的事來回答。到任職結(jié)束,中復又做虔州通判,還未到任,又回到御史臺。
富弼主李仲昌開六漯河,太監(jiān)劉恢密告所管理的山岡與國姓上名字相同,賈昌朝暗中幫助他,想要動搖富弼的地位;噬舷略t讓中復前往治理,催促行程十分著急。中復說:冤案(一定)由奸臣興起,這不是太平盛世應該有的。趕到,考查他的名字,是趙征村。也沒有山岡,冤案因此得以終止。又彈劾宰相劉沆,劉沆被罷免。任龍圖閣直學士、掌管江寧府。郵兵苦于巡轄官的苛刻,郵兵把他捆起來然后用鞭子抽巡轄。(郵兵犯上作亂)。罪案已定(已詳盡、結(jié)案),按照法令不至于死,吳中復斟酌案情行事殺了首惡,流放了其他人,上奏朝廷后定為法令。歷任成德軍、成都府、永興軍。
河北實行青苗法,使者到達,要先下州縣。中復發(fā)檄文說:糧食買進賣出自有日期,現(xiàn)在事先打擾,為什么呢?使者拒不聽從,將要上報。安撫司韓琦正上書諫青苗法,記錄他的話來呈給皇上。宋神宗合并省、郡邑,要把永康作為縣,中復說:永康控制威州、茂州,不可廢除。后來因為夷亂最終恢復。
關(guān)內(nèi)大旱,老百姓大多流亡。中復請求增加賑濟撫恤,執(zhí)政者討厭他,派使者去視察,說不符合實情,削一級官階,提拔掌管玉隆觀。起用掌管荊南知府,因為過度用公款,以酒使性犯罪,被免職。死亡,六十八歲。吳中復性格開朗平易近人生活簡樸,喜歡救濟別人的難處,士大夫都稱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