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的事該管
在杭州,最美媽媽吳菊萍面對女童墜樓的危急時刻,伸手一抱;在沈陽,七旬夫婦看到街頭井蓋被汽車軋碎,用自行車豎起一道警示牌;在佛山,拾荒阿婆作為第19位路人抱起車輾壓在地的“小悅悅”。
他們管的是別人的事,也是自己的良心。面對“別人的事該不該管?”這一問題,他們用行動做出回答:“該管!”并用良心作為回答的注腳。
在生活中,我們同樣會面臨這個問題:老人摔倒了該不該管?乞丐寒風(fēng)中乞討該不該管?路上行人遭搶該不該管?……這些都是別的人事,然而卻需要我們?nèi)ス。扶起摔倒的老人,扶起的是自己的良心,給社會發(fā)出愛的信號;給乞丐一點錢,給的是自己的良心,讓社會感受愛的'光芒;幫助遭劫的路人,幫的是自己的良心,讓社會挽救正在墜落的道德。
所以說,別人的事該管。而且,每個人都應(yīng)該伸出雙手,管管別人的事,想想自己的良心。只有整個社會中所有人都尊重自己平凡的良心,管管別人的事,才能構(gòu)造起巍峨的社會道德大廈,營造出真正的“大同社會”。
千百年來,有孔子周游列國,為蒼生社稷的安定和平奔走;有魯迅執(zhí)筆為槍,猛烈地抨擊傳統(tǒng)愚昧的封建思想;有叢飛、李靈、郭明義、唐山十三兄弟等等,他們都在管著別人的事,卻為社會作出了光輝的典范。唯有這樣的人,才能照亮人性的天空,點亮生命的燈盞,在奉獻中譜奏出一曲生命的贊歌。
但同時,在當(dāng)今社會上,因管別人的事而惹上麻煩的事數(shù)見不鮮。彭宇案、遭遇釣魚執(zhí)法、被“碰瓷”……但我們是否該因為這些特例,而不去管別人的事了呢?
不,別人的事還是該管!
這一攙、一扶、一給、一伸,首先體現(xiàn)的是自己的良心,其次才是被幫助的對象。周國平說:“世界任何一種行為若沒有內(nèi)在的精神之動力,都是無謂的。”而幫別人,管別人的事,就是受內(nèi)在良心的驅(qū)動,受人性的規(guī)則的作用,是偉大的,崇高的。
生命的質(zhì)地本應(yīng)如漂洗過的白棉布,潔白、柔軟。如果我們只顧自己的呈,陷在自己的利益圈子中不可自拔,最終淪喪了自己的靈魂,生命的質(zhì)地就會變成臟亂的抹布,令人生厭。
因此,管管別人的事,想想自己的良心,時時漂洗自己生命的白布,求得“質(zhì)本潔來還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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