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廣場的蟋蟀讀后感300字
《 時代廣場的蟋蟀》讀后感
《時代廣場的蟋蟀》這本書充滿了友愛與溫暖,讓人讀了有一種有趣的感覺,因為動物竟然像人一樣能夠溝通、交流。
這本書講述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從沒有要想離開康涅狄格州鄉(xiāng)下的草場,可它卻因為貪跳進(jìn)了一格野餐籃里,被帶到了紐約最繁華的地方----時代廣場的地鐵站。在人情冷漠的紐約,幸運的柴斯特遇到了聰明又略有些市儈的老鼠塔克和忠誠憨厚的亨利貓,還遇到了一個愛它的主人---馬利歐。柴斯特很感激它的朋友,就用它絕妙的音樂天賦回報了朋友的`真摯友誼,還幫助白利尼一家擺脫了賣不出報紙和雜志的困境,也成為了震驚整個紐約的演奏家!功成名就的柴斯特不禁思念起了在鄉(xiāng)下時那種自由自在的安靜生活來。它在朋友們的幫助下終于回到了自己一直深愛的故鄉(xiāng)。
《時代廣場的蟋蟀》這部作品是由美國康涅狄格州的喬治.塞爾登.湯普森寫的。這本書寫得十分有趣,動物竟然像人一樣溝通交流。更不可思議的是貓咪、老鼠、蟋蟀能成為好朋友,本來貓是吃老鼠和蟋蟀的,可想而知作者要有多大的童心和好奇心才能寫出這樣的文章呢?
我喜歡這本書,喜歡它的有趣,喜歡它的生動,喜歡它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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